九江飞尚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松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飞尚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松香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修县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山片区星火工业园内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九江飞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为n29°7′41.87′′,e115°45′46.8′′,项目占地面积约19.95亩(约13301.0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087.75m2。该公司年产10000吨松香生产线项目于2018年4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九江飞尚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松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4月8日取得九江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九环评字〔2018〕18号)。该公司年产10000吨松香生产线项目主要产品为10000吨松香以及2400吨松节油。项目建筑内容为102生产车间、202仓松脂池、仓库、401综合楼、201松节油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消防池、锅炉房、门卫房、综合楼等。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一)废水 项目排水管网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项目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的废水达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1)本项目工艺废气经松节油废气回收装置收集,经过裂管式冷凝管冷凝分离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新建锅炉房1个,设1台130万大卡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烟气经8m排气筒排放。 导热油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3271-2014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硫化氢、氨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臭气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减小噪声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拖把和抹布和生活垃圾。滤渣外售至生物质厂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鑫辉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废拖把和抹布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原材料包装产生的塑料废物和废塑料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在厂内暂存措施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
公众参与情况 |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