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昆榕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22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套木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智能家具产业园3号厂房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西昆榕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租赁柴桑区赤湖工业园智能家具产业园3号厂房,地理位置坐标为:e115°44′9.103″,n29°46′50.606″,主要从事实木家具生产,如木门等。该项目占地面积3125m2,总建筑面积为12497m2,建设性质为新建。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江西昆榕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木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27日由九江市柴桑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柴环批字[2018]61号)(见附件二)。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项目污染源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相关环保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柴桑区赤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再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涂、烘干、封边等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开料、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木屑粉尘。其中喷 涂和烘干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水帘 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处理并通过2#、3#15m高排气筒排放;木屑粉尘、底漆打磨粉尘分别经中央除尘器、湿式打磨柜 自带水箱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简排放。木屑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15m高排气简排放;油漆雾采用水帘雾处理后排放。vocs、甲苯、二甲苯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6/ 1101.6—2019)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及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减小噪声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木屑粉尘,外售其他公司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漆渣、废机油、水帘雾水箱更换废水、废过滤棉定期交由浦泽环保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