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20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九江市瑞昌市经济开发区铜城大道北侧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扩建项目位于瑞昌市经开区北园该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n29°41'42",e115°41'33",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模具设计制造项目作为现有项目塑胶加工的配套工程,年产240套模具,其中约有216套模具为配套自用,24套为企业外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7%,依托现有厂房1938m2建设一个模具生产车间,安装仪器设备,并新建部分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8%。 2018年5月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10日取得瑞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九江龙昌塑胶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环评字[2019]4号)。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建设完成,2017年11月开始试运行,本项目属补办环评。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瑞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废气中数控车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vocs、电火花放电加工过程中产生的vocs、打磨安装过程中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金属粉尘。项目废气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标准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标准》(db12/524-2014)(天津市地方标准)表5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磨床、车床等设备。噪声的治理采取选低噪设备、室内隔声、减震、消声器、合理布设噪声源位置、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废料、废金属切削屑、废机油、废电火花油、废金属切削液、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废金属切削屑统一收集后外售于瑞昌市码头镇远进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电火花油、废金属切削液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瑞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业园环卫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验收监测报告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